2010年12月24日星期五

青年留言炸中聯辦 犯有違公德罪

被告23歲青年,於2010 6 11日以網名「鬼谷」,在高登討論區標題「暴力反抗中共」內留言「我哋要學猶太人炸咗中聯辦」。留言是因為他是喪父患上抑鬱症的雙失青年,受父親生忌加上六四新聞影響情緒。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他承認有違公德罪,昨被判感化 12個月。案件編號: ESCC3628/10 (資料:蘋果2010.12.17)
有違公德罪(Outraging Public Decency),另一個譯名「破壞公眾體統」,是一項普通法罪行,即沒有法例規定,只有案例。香港曾以此罪名檢控裙底偷拍、快閃強姦等案件。如在網上發表不當的言論,一般公眾道德不能接受的,通常會以此罪名檢控。

「有違公德罪的法律研究」一文(2010.3.26)有深入及詳細的討論,值得一讀。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1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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