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1日星期四

維權人士王荔蕻被控尋釁滋事

王荔蕻案件明日在北京開審,網民呼籲到場圍觀。<br/>互聯網王荔蕻被控尋釁滋事 兒子:母已準備入獄
蘋果日報20110811
「如果你不為王荔蕻(音紅)說話,不為冉雲飛說話,你不僅是一個不會為公平正義站出來的人,你沒有自愛。」被當局監視居住的藝術家艾未未,在 Twitter上聲援兩維權人士,引起各界關注。王被當局扣留四個月後,被控以「尋釁滋事罪」起訴,明日在北京受審。內地網民號召民眾屆時到法院外圍觀。
明開審 網民號召法院外聲援
現年 56歲的王荔蕻,長期致力幫助中國弱勢民眾維權。2011年 3月,她因聲援福州網民圍觀案而被公安拘留,初時控以尋釁滋事罪,及後改為「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最後因為證據不足,本月初改回尋釁滋事罪。
內地網民昨呼籲民眾明日上午九時到北京朝陽區法院溫榆河法庭圍觀,聲援王荔蕻。雖然獲各界聲援,但她的兒子齊健翔表示,母親已做好入獄準備。他稱,在福州事件上,母親不願出賣別人,不寫保證書、不承認錯誤,將所有罪名扛在身上,而作為兒子的他,只能義無反顧地支持她。王的代表律師韓一村稱,當局很可能會以王案殺一儆百,不讓更多維權人士活躍地走上街頭,批評、抗議政府。按中國刑法,尋釁滋事罪最高判囚五年,王可能被判囚約兩年。
2009
6月,內地三名網民范燕瓊、游精佑、吳華英出於良心與正義,代福建文盲訪民林秀英寫了一份上訪書,將她口述有關女兒嚴曉玲被輪姦致死的遭遇與她歷時一年多上訪無果的情況作筆錄,並把過程錄影,上載到網路,予以關注。但三人最終被控以「誣告陷害罪」,轟動全國。案件開庭時,王號召全國網民到福建法院圍觀聲援三人,而遭北京當局拘捕。
此外,一名被艾未未提及的維權人士、被當局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冉雲飛,昨已獲釋,被送回四川成都住所監視居住。
博訊/英國廣播公司
王荔蕻被捕事件簿
21/03王荔蕻被公安帶走,以「尋釁滋事罪」將她刑事拘留

22/04
檢察院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將王正式逮捕

01/08
律師透露檢方一直未有確實證據,將罪名改回「尋釁滋事罪」

12/08
王將在北京朝陽區一法院受審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在大陸別急著扶摔倒的人

盡 論 中 國 : 北 上   別 急 著 扶 摔 倒 的 人

如 果 你 北 上 深 圳 或 其 他 城 市 , 在 巴 士 站 看 到 一 個 婆 婆 摔 倒 在 地 , 善 良 的 你 , 第 一 反 應 也許 是 去 扶 起 她 , 也 許 你 還 會 幫 她 聯 絡 家 人 , 甚 至 送 她 去 醫 院 。 但 是 , 很 遺 憾 , 這 可 能 讓 你 官非 上 身 、 賠 錢 才 能 了 事 。

「 攙 扶 婆 婆 」 惹 官 非 要 賠 錢
江 蘇 省 南 京 市 鼓 樓 區 法 院 在 本 月 5 日 就 一 宗 索 償 案 件 的 判 決 , 令 輿 論 嘩 然 。 事 緣 一 個 婆 婆 今 年 7 月 狀 告 青 年 男 子 彭 宇 , 指 彭 去 年 11 月 在 巴士 站 將 她 撞 倒 , 令 她 受 傷 , 因 此 索 償 10 多 萬 元 ; 彭 宇 辯 稱 當 時 上前 攙 扶 婆 婆 是 出 於 好 心 , 也 有 目 擊 者 證 實 婆 婆 摔 倒 在 先 , 彭 下 車 在 後 , 確 是 做 好 事 。
但 是 法 院 的判 詞 指 , 「 從 常 理 分 析 」 , 彭 宇 與 婆 婆 相 撞 的 可 能 性 較 大 , 因 此 判 決 彭 宇 須 負 責 四 成的 醫 療 費 及 堂 費 , 合 共 約 4.6 萬 元 。 判 決 令 旁 聽 的 記 者 一 度 啞 口無 言 , 只 是 靜 靜 地 將 話 筒 、 錄 音 機 遞 向 彭 宇 。 彭 宇 眼 眶 泛 紅 , 過 了 好 一 會 兒 才 說 : 「 我 要 找說 理 的 地 方 。 」 目 擊 證 人 陳 先 生 則 對 著 鏡 頭 怒 吼 : 「 以 後 還 有 誰 敢 做 好 事 ! 」
不 管 事 件 真 相 如 何 , 南 京 法 院 的 判 決 引 致 傳 媒 、 網 民 的 炮 轟 , 迄 今 未 能 平息 。 輿 論 質 疑 的 焦 點 有 二 : 其 一 , 「 警 警 相 護 」 。 當 地 公 安 派 出 所 聲 稱 為 當 事 人 和 證 人 所 做的 原 始 筆 錄 已 遺 失 , 而 摔 傷 的 婆婆 的 兒 子 就 是 一 名 公 安 。 其 二 , 法 院 的 判 決 一 再 用 「 常 理 」 推 斷 , 而 不 是 用 事 實 。 法 院 的 判 決 還 指 , 彭 宇 在婆 婆 家 人 到 達 後 , 還 幫 忙 送 婆 婆 到 醫 院 , 「 他 的 行 為 顯 然 與 情 理 相 悖 」 。 這 種 基 於 「 人 之 初、 性 本 惡 」 的 推 論 , 自 然 難 逃 輿 論 指 摘 。
筆 者 不 敢 斷 言 彭 宇 證 供 的 真 偽 , 但 彭 宇 案 的 判 決 卻 反 映 出 內 地 社 會 的 悲 哀: 一 是 道 德 淪 喪 , 善 心 助 人 在 法 官 眼 裡 已 不 可 信 , 並 成 為 判 決 的 基 礎 ; 二 是 司 法 制 度 無 法 取信 於 民 , 遑 論 有 公 安 等 執 法 人 員 牽 涉 其 中 。 對 於 不 時 北 上 的 善 心 港 人 來 說 , 彭 宇 案 的 教 訓 是: 看 到 有 人 摔 倒 時 , 千 萬 不 要 急 著 去 扶 人 , 明 哲 保 身 的 做 法 可 能 是 只 幫 他 們 報 警 或 聯 絡 家 人。
(文字源自蘋果日報2010年9月7日)